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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December, 2021

H1B按薪资抽签新政正式被撤销

H-1B新政始末
2021年1月8日,移民局公布H-1B按薪资抽签的新政将于2021年3月9日生效。但是在2021年2月8日,移民局宣布将此新政延期到2021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9日,美国商会在北加州地区法院就新政的有效性提起诉讼,法院在2021年9月15日撤销该新政。美国移民局于2022年12月22日在联邦公报上正式宣布撤销H-1B按薪资抽签的新政。

H1B工作签证简介
H1B工作签证适合在美国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士,如工程师、律师、会计、研究员、高科技人才以及电脑专业人士等。H1B由雇主申请,受益人最长可在美国工作六年(已经提出绿卡申请的可提出超过六年的H1B申请),在此期间并可变换雇主,转换成其他签证,或申请永久居留(绿卡)身份。
H1B适用甚广,是企业或公司最常申请的签证,核准时间三至六个月不等。H1B签证的配偶与子女,可以申请H4签证陪同入境及居留美国,也可以申请入学,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在美国工作。H1B身份的配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工作:H1B持有人的I-140职业移民申请已经获得批准,而该H4配偶为主要受益人或H1B持有人已经处于H1B六年以后的延期阶段。

H1B工作签证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具有至少大学学士或以上的学位(专科加相关工作经验也符合条件)
2. 所申请职位必须与其学位相关
3. 雇主必须同意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H1B工作签证配额

H1B签证,每年的配额为85000,目前通过电脑随机抽签的方式选择可以递交材料的申请人。在第一轮抽签中,所有申请人不论学历高低,都在65,000个常规配额中参与抽签。在第二轮抽签中:首轮没有中签的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的申请人,再参与高学位20,000个名额抽签。

不受配额限制的申请

不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案主要包括三类:
(1) 现在是H1B的身份延期;
(2) 现在是H1B的雇主转换;
(3) 雇主是属于「高等教育机构」;「非营利研究机构」或是「政府单位的研究机构」; 比如医疗中心,大学等或其附属机构。

H1B工作签证快速申请

移民局自2001年7月30日开办了快速审理服务。申请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多付出$2,500美元的“加急费”, 并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案件,移民局会在15天内决定是否批准,补件或否决该申请。 如果移民局在15天之内没有作出决定,移民局承诺退回加急费。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1月22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3月22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2年03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第五优先:非区域中心 有名额,区域中心 无名额,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第五优先:非区域中心 有名额,区域中心 2015年12月15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4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4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5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第五优先:2015年12月15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12月01日
第二A优先: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5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08年1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03月22日中国大陆2007年03月22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6年05月15日中国大陆2016年05月15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21年10月01日中国大陆2021年10月01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6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6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9年08月22日中国大陆2009年08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10月01日中国大陆2007年10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