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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May, 2022

5月24日,美国移民局宣布针对I-140 表格(职业移民申请)的 EB-1 和 EB-2 某些类别的申请增加加急处理服务。这种加急处理仅适用于已经提交 I-140 表格申请,属于 EB1c 跨国高管和经理类别和 EB2拥有高学位寻求国家利益豁免 (NIW) 类别的专业人士。

移民局扩大加急服务项目将分阶段进行:
• 从 2022 年 6 月 1 日开始,移民局将接受 2021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13 跨国高管和经理申请表 I-907 申请。
• 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移民局将接受 2021 年 6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21 NIW 申请的 I-907 表申请,以及 2021 年 3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13 跨国高管和经理申请。

对于以上这两个类别的I-140 表格,移民局目前不接受同时递交I-140 表格和I-907 表格(concurrent filing)的加急申请。

移民局目前正在将加急服务扩大到其他类别的申请。加急服务是指申请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多支付“加急申请费”, 并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案件,移民局在15天内决定是否批准,补件或否决该申请。 如果移民局在15天之内没有作出决定,承诺退回加急费。

目前,加急服务仅适用于提交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其中以 H-1B、L-1、O-1和 TN签证最为常见)和 I-140 表格移民申请的某些类别。根据新规定,I-539 表格,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的申请;表格 I-765,工作许可申请;以及 I-140 表格下的更多类别也将提供加急处理服务。该规则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生效,在三年内分阶段实施。在 2022 财年,USCIS 计划开始对 I-539 表格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申请的部分类别、I-765 表格就业许可申请的部分类别和I-140 表格的部分类别增加加急处理。

加急处理的类别将按如下顺序增加:
2022财年:
表格 I-140 EB-1 跨国经理
表格I-140,EB-2 国家利益豁免 (NIW)
表格 I-539 将身份更改为 F、J 或 M 签证身份
表格 I-765,F-1、OPT 和 J 交流访问者的就业许可申请
2025财年:
表格 I-539 更改或延长 E、H、L、O、P 和 R 家属的身份
表格 I-765,额外申请人的就业许可申请(尚未定义)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3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3月22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2年06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4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4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12月01日
第二A优先: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5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08年1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03月22日中国大陆2007年03月22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6年05月15日中国大陆2016年05月15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6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6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9年08月22日中国大陆2009年08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10月01日中国大陆2007年10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