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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October, 2016

联邦公告10月24日公布,将于12月23日正式大幅调涨移民申请费用。绿卡延期的申请费(I-90)将从$365涨到$455,另加指纹费。H-1B, H-2B, L-1,E, TN, O, P 等工作签证申请费将从现在$325涨到$460。亲属移民(I-130)申请费将从$420调到$535。 递交调整身份之后的回美证(I-131)申请费也从$360调到每份申请$575。职业(劳工)移民申请(I-140)申请费将从$580调到每份申请$700。申请绿卡调整身份申请(I-485)的申请费将从$985涨到每份申请$1140(不包括指纹费)。拿到婚姻临时绿卡后申请转成正式绿卡,申请费则从$505涨到595(不包括指纹费)。 工作许可申请从每份申请$380涨到$410。 指纹费$85不变。公民入籍的申请费由$595涨到$640(不包括指纹费)。投资移民申请费I-526从$1500涨到$3675。投资移民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I-829申请费$3750不变。投资移民区域中心I-924申请费从$6230调涨到$17,795。移民局还提出一项新的收费,将I-924A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年度登记费设为$3035。移民申请费上一次调整费用是2010年11月。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而生命中难以承受之最,无疑是生离死别。酝酿这篇文章的时候,心情就很沉重。促使我写这篇文章的诱因,是最近几位休城挚友的至亲相继离世或身患绝症,事情发生后,发现缺乏应有的法律文件来及时地作出医疗决定和财产处理。没有完备的法律文件,会让亲人在承受巨大精神上痛苦的同时,面对医疗决定和财产处理手足无措。以下四份文件必不可少,而且必须是在当事人神志清醒,有受益人之外的两个证人在场的情形下签署。

 

委托书 (Power of Attorney)

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行使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件。委托书的处理事项可以包括不动产交易; 有形的动产交易; 股票和债券交易; 商品和期权交易;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账户管理和交易; 企业的经营事务; 保险及养老金事务;   遗产,信托,和其他受益人的交易和事务管理; 索赔和诉讼; 个人和家庭的维护及管理; 社会保障,退休工资,医疗保险,医疗补助,或其他政府福利的领取及账户管理; 退休计划;和税务事宜。

 

醫療委託書 (Medical Power of Attorney)

醫療委託書是指委托人指定自己信任的家庭成員或朋友,在自己失去行为能力時,為其作出医疗的決定。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必須依照受托人的決定行事。委托人可以授予受托人全部或部分决定权。

 

遗嘱 (Will)

遗嘱主要是指定由誰來繼承自己的遺產。如果没有預立遺囑,只能依据法律分配遺產,未必契合自己的心意。比如一些字画收藏,希望留给熱愛藝術品的孩子,高科技公司的股票,更适合留给有金融头脑的孩子,而家中的名贵首饰,給追求时尚的孩子更为妥帖。如果沒有遺囑,财产很可能会失去其原有的商业价值和更重要的情感價值。

遺囑还有一个重要作用,是可以指定未成年小孩的監護人(Guardian)。指定时需要考虑监护人的財務狀況、健康、年齡、和照顧小孩能力等。

遗嘱还可以指定「遺產執行人」(Executor),如果沒有預立遺囑,配偶和子女都有權擔任执行人,若有不同意见,容易发生矛盾和争执。

 

生前遺囑 (Living Will)

生前遺囑是個人對於其醫療治療意願的聲明。當生命处于休克、昏迷状态时,醫療機構和医务人员遵照患者在生前遺囑中指示而执行其意愿。在著名的Terri Schiavo 一案中,Terri因为意外大脑受伤成为植物人。经历了八年的漫长治疗后,医院表示从医学概率上来说,Terri几乎没有苏醒的可能。Terri的丈夫请求法院批准,让医院拔去一直支撑Terri生命的输液管,让Terri不再忍受病痛的折磨,体面地离世。可是Terrri的父母爱女心切,他们认为Terri仍有知觉,坚决反对Michael拔掉输液管的请求。Terri的案子从佛罗里达州的基层法院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涉及了十余次上诉,无数次法庭听证,数百万字的调查报告,更是耗费了双方数百万的财力。如果Terri有生前遗嘱,这一切的争端都可以避免。

 

由此可见,预先准备好完善的法律文件,是对亲人最体贴的关爱。

A表为最终绿卡排期表,B 表为绿卡递交排期表。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2年07月15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3年04月15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05年09月01日。

第五优先:2014年03月08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2016年07月01日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6年07月01日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3年03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4年05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09年08月01日

第五优先:2014年6月15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9年10月22日中国大陆2009年10月22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5年01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1月22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0年04月15日中国大陆2010年04月15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5年01月22日中国大陆2005年0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3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03年08月01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1年01月01日中国大陆2011年01月01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5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11月22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1年02月08日中国大陆2011年02月08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5年08月22日中国大陆2005年08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07月01日中国大陆2004年07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九月底,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均以压倒性多数票通过决议,将当前的EB-5区域中心项目延期至12月9日。投资移民五十万和一百万的门槛也相应的得以保持到12月9日。

近年来,由于其他类别移民政策的紧缩,在美申请投資移民的人数逐年增加。美国移民法将投资移民设立为職業移民的第五优先, 每年分配一万个名额,其中3000名保留给农业地区和失业率高的经济落后地区的外籍投资人。

投资移民的基本要求
根据移民法的规定,外籍人士申请投资移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投资形式
投资人成立一家新的公司;或收购一家陷于困境的公司,对其进行整顿;或收购一家已存在的生意,对其加以扩增。新的商业企业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由两个或两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进行投资。
2)投资金額
投资金額要達到一百萬美元。在人口少于两万的农业地区或失业率高达全国平均失业率百分之一百五十的经济落后地区的投资金额可以降至五十万美元。
3)资金来源
外籍投資人的资金形式包括現金,設備,存貨,存款、政府公債以及證券等。同时,申请人需要证明,所投入资金来自合法途径。证明注入资金来源合法的资料包括:外国企业财务报表、公司或个人的报税单或其他有关资料。
4) 员工要求
必须雇用至少10名全职合法员工。美国设立投资移民项目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所谓全职员工,指的是每星期工作不少于35小时的员工。不过,法律并不要求该企业在刚建立时就雇佣10名员工。因此外籍投资移民申请人可以先制定出投资计划,清楚说明公司如何发展,如何在两年内雇用至少10名员工。十名员工可以是美国公民、绿卡持有人及其它持有合法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士,但不包括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及子女。这十名员工也不能是合同制的雇员。
5)临时绿卡
为了防止欺诈和滥用,移民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获得为期两年的临时绿卡。在两年期满之时,申请人必须提出足够的材料,才能转换成永久绿卡。这些证明材料包括:联邦报税表,以证明确实创立了新的企业;经过会计审计的商业报税表,以证明注入了足够的资金;其他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各种收据、合同书,海关报关单,提单,保险等,还有员工的薪资证明等,以证明确实雇佣了十名员工。 如果移民局认定投资人符合法律的要求,将批准投资人和配偶及子女的永久居留权,即获得正式绿卡。
6)多人投资
如果有两位以上的移民投资人,每位投资人都必须符合投资移民的要求, 即投资一百万美元,并雇佣十个全职员工,或在农业地区或失业率高的地区投资五十万美元,并雇佣十个全职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