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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August, 2016

参加陪审团是每个美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收到陪审团的通知信,应该填好后寄回或通过上网或传真的方式及时回复,不能因为工作的原因申请豁免。但是如果符合以下的情况,可以申请陪审团的豁免:
1. 年龄超过70岁;
2. 家里有小于12周岁的孩子需要照顾;
3. 本人是公立或私立中学的学生;
4. 本人正在高等教育机构就读;
5. 本人是参议院,众议院,或其部门,委员会,董事会,办公室或其他立法机构或政府部门的雇员;
6. 是某无行为能力人的主要照顾者(这一条不适用于以照顾无行为能力人为职业者。);
7. 美国军队的现役服务人员,并不驻在本区。

如果符合以下情况,才有参加陪审团的资格:
1. 年满18周岁;
2. 是美国公民;
3. 是该州和郡的居民;
4. 在该郡拥有投票权;
5. 有健全的头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6. 能够读和写;
7. 没有被裁定盗窃轻罪或重罪;
8. 没有正在被指控盗窃轻罪或重罪。

A表为最终绿卡排期表,B 表为绿卡递交排期表。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2010年01月01日,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0年01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0年01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04年01月01日。
第五优先:2014年02月15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2014年2月01日
第三优先:2016年05月01日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6年05月01日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3年06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5年05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09年08月01日
第五优先:2015年5月1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9年09月15日中国大陆2009年09月15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1月15日中国大陆2014年11月15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0年02月01日中国大陆2010年02月01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04年12月01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3年10月08日中国大陆2003年01月01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0年01月01日中国大陆2010年01月01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5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11月22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1年02月08日中国大陆2011年02月08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5年08月22日中国大陆2005年08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06月15日中国大陆2004年06月15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7月29日,美国移民局宣布 “扩大非法移民临时豁免法案“(Expansion of Provisional Unlawful Presence Waivers of Inadmissibility),该法案主要有五大要点,将于8月29日生效。

1. 新法案规定,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可以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而2013年生效的法案规定,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身份必须是美国公民。
2. 该法案不惠及子女是美国公民或美国永久居民的申请人。
3. 申请人仍须证明如果无法入境美国,将造成直系亲属的极度困难(extreme hardship)。
4. 该法案只能豁免因非法居留而导致不许入境的禁令,过去移民局在审理I-601A申请案时,若认为申请人违反其它法律,会遭领事馆拒绝,可先否决申请。新法案则取消移民局该权限,直接由领事馆来决定申请人是否违反其它法律。
5. 该法案允许申请者在美国提前递交申请,在美等待结果,然后再决定是否回去海外做签证面谈。如果豁免通过了,申请人通常要回去海外,通过签证面谈,再返回美国。

官网链接:https://www.uscis.gov/news/news-releases/uscis-allow-additional-applicants-provisional-waiver-proc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