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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ive for September, 2015

2015年10月份的移民排期, 不但不负众望的大幅前进,还首次出现了双表排期。申请人可以按照较快的排期表(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申请,等到较慢的排期表(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排到取得绿卡。根据AC21条款,在递交I-485申请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和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取得工卡和回美证,双表排期的出现大大增加了申请人及家人的灵活度,是非常利好的消息。这一节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AC21条款。

AC21 條款的背景

基於移民簽證的配額制度,美国国会每年只发放大約 14萬移民簽證名額。由於申請人数往往超過可用的簽證配额,因此造成了旷日持久的移民排期。為了緩解簽證積壓所造成的困難,國會通過了美國二十一世紀競爭法AC21。
其中有两项重要规定:
第一: AC21中第106(c)項規定,如果外籍员工的綠卡申請已經等待超過 180天,允許该外籍員工转换雇主。這項規定有幾個先决条件。首先,最初的移民簽證必須是有效的; 第二,I – 485必須已經等待了180天或180天以上;最後,新的工作必須是与绿卡申请文件上相同或類似的工作。移民局曾經表明未經批准的I – 140簽證申請仍可能是有效的,只要它在180天期間內“可被批准”。

第二:六年H-1B期满后可再次申请延期,但受益人(持H-1B的外籍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此H-1B外籍员工已经递交了I-140职业移民申请,而且其I-140已获批准;或者
此H-1B外籍员工已经递交了劳工移民申请(PERM)或I-140职业移民申请, 而且从其PERM 或 I-140移民申请递交之日至申请六年后H-1B延期之日,时间已超过365天。

2015年10月份的移民排期, 不但不负众望的大幅前进,还首次出现了双表排期。申请人可以按照较快的排期表(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递交I-485申请,等到较慢的排期表(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排到取得绿卡。由于递交I-485申请后,申请人和配偶以及21岁以下的孩子都可以取得工卡和回美证,双表排期的出现大大增加了申请人及家人的灵活度,是非常利好的消息。我们把A表称为最终绿卡排期表,B 表称为绿卡递交排期表。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2年01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1年10月15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06年01月01日。

第五优先:2013年10月8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2015年08月15日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8月15日

第五优先:2015年5月1日,第五优先为投资移民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3年01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3年10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07年01月01日。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2015年09月01日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9月01日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8年01月15日中国大陆2008年01月15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04月15日中国大陆2014年04月15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9年01月15日中国大陆2009年01月15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05月22日中国大陆2004年05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3年02月08日中国大陆2003年02月08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9年05月01日中国大陆2009年05月01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5年03月01日中国大陆2015年03月01日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0年07月01日中国大陆2010年07月01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5年04月01日中国大陆2005年04月01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4年02月01日中国大陆2004年02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