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S Extends Temporary Waiver of “60-Day Rule” for Form I-693

美国移民局 (USCIS) 正在延长一项有关要求医生在体检报告上的签名和疫苗接种记录(I-693 表格)的日期不得超过申请人递交申请前 60 天规则的临时豁免。

一般而言,在美国的移民申请人必须递交体检报告,以表明没有任何可能导致他们在健康相关的情况下不被接纳的理由。 通常,美国移民局要求体检报告的签名时间和申请人的移民申请递交时间间隔不能超过60天, 通常被称为移民体检报告的“60 天规则”。
由于新冠COVID-19 大流行和移民局相应的处理延迟,美国移民局在审理时间上有很多延误。申请人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包括延迟完成移民体检。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美国移民局宣布在2021 年 12 月 9 日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之间,暂时豁免移民体检报告的“60 天规则”

美国移民局现在将这一临时豁免延长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进一步缓解移民体检的延误和相关困难。这个豁免适用于所有还在等待处理的移民申请。

USCIS Extends Green Card Validity Extension to 24 Months for Renewals

移民局于2022 年 9 月 28 日发布新政,由于审理绿卡延期的时间往往超过现在绿卡延期收据上自动延期的12个月,从 2022 年9 月 26 日起,美国移民局 (USCIS) 将自动将永久居民卡(也称为绿卡)的有效期延长至 24 个月。所有正确递交的延期绿卡申请都会收到移民局自动延期24个月的收据通知。

美国移民局更新了绿卡延期收据通知上的语言,将新递交的 绿卡延期申请自动延期时间延长至 24 个月。 9 月 26 日起,美国移民局会为所有等待绿卡延期批准的申请人发放修正的收据通知,将原来的自动延期12个月修正为自动延期24个月。

申请人可以同时出示新的收据通知和已经过期的绿卡,作为永久居民的证据,合法工作和出入境美国。

如果申请人的绿卡丢失,并且在等待获得更换绿卡时需要证明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需要联系 USCIS 进行预约,以获得相关证明文件。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6月08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6月15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2年09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20年06月01日。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7月08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7月15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11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22年09月08日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12月01日
第二A优先: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5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08年1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03月22日中国大陆2007年03月22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6年08月08日中国大陆2016年08月08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7年01月01日中国大陆2017年01月01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9年11月08日中国大陆2009年11月08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12月15日中国大陆2007年12月15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从2022 年 9 月 15 日开始,美国移民局将增加以下类别的加急服务:

在 2022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13 跨国高管和经理移民申请;和
在 2022 年 2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21 NIW 国家利益豁免申请。

如果收据日期在上述所列日期之后,USCIS 将拒绝加急处理的请求。美国移民局有 45 天的时间对新增类别的申请进行加急处理。

请注意,移民局于2022 年 5 月 24 日发布了新版的 I-907加急申请 表格,表格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自 7 月 1 日起,移民局不再接受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旧版 I-907 表格。

2022年3 月 29 日,移民局宣布将分期逐步扩大加急服务。移民局的加急服务是指申请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多支付“加急申请费”, 并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案件,移民局承诺在特定时间内决定是否批准,补件或否决该申请。 如果移民局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决定,承诺退回加急费。

在加急服务扩大前,仅有非常有限的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其中以 H-1B、L-1、O-1和 TN签证最为常见)和 I-140 表格移民申请的某些类别可以申请加急服务。根据新规定,I-539 表格,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的申请;表格 I-765,工作许可申请;以及 I-140 表格下的更多类别也将提供加急处理服务。该规则在三年内分阶段实施。
加急处理的类别将按如下顺序增加:
2022财年:
表格 I-140 EB-1 跨国经理
表格I-140,EB-2 国家利益豁免 (NIW)
表格 I-539 将身份更改为 F、J 或 M 签证身份
表格 I-765,F-1、OPT 和 J 交流访问者的就业许可申请
2025财年:
表格 I-539 更改或延长 E、H、L、O、P 和 R 家属的身份
表格 I-765,更多类别申请人的就业许可申请

家中有长辈的读者朋友常常会咨询关于豁免公民考试和母语公民考试的情况。因为相对于美国绿卡而言,美国公民在医疗上享有更宽泛的福利。而年长的申请人如果英文基础不好,常常会感觉用英文考试很吃力。这一周的移民专栏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豁免考试和母语考试的情况。

豁免考试
由于身体健康上的原因,严重影响申请人学习英语听说读写的能力,可以申请豁免公民考试。最常见的豁免申请人是老年痴呆症患者。申请豁免考试需要医生签名的详细证明。
很多申请人有这样的疑问:是否提供详细的病例就可以申请豁免?是否有专门的表格申请豁免?什么样的医生有资格填写豁免表格?申请豁免考试还需要面谈吗?我们为读者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1. 是否提供详细的病例就可以申请豁免?
否。豁免考试的申请必须填写移民局规定的专用表格。
2. 是否有专门的表格申请豁免?
是。N648表格是移民局规定的豁免公民考试的专用表格。
3. 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填写豁免表格?
在美国获得执业许可的医生、整骨医生或临床心理学家医生执照的专业人士(medical doctors, doctors of osteopathy, or clinical psychologists licensed to practice in the United States)有资格填写豁免表格。
4. 申请豁免考试还需要面谈吗?
需要面谈。
5. 申请豁免考试面谈需要注意什么?
面谈时需要移民官会根据自己的观察和办案经验判断申请人的病情是否属实,仔细检查医生填写的表格是否足够详细和专业,表格是否完整,所有需要签名的地方是否签名。

母语考试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母语考试。
第一, 申请人年满50岁,并以绿卡身份居住美国达20年;或者
第二, 年满55岁,并以绿卡身份居住美国达15年,可以不需要通过英文水平测试,而用母语考试美国的历史、地理和政府组成。
母语考试的申请人需要自己带中英文流利的翻译。翻译不能是申请人的直系家属。请特别注意,通常公民考试可以提前三个月申请,但是母语考试的申请人不能提前三个月申请,必须严格达到居住年限方可提交申请。

普通美国公民入籍考试
公民入籍考试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美国历史、地理和政府的相关问题。俗称“公民考试一百题”。移民官会在题库中抽取10个问题,只需要答对6题即可通关。
第二部分是考试英语读和写的能力。移民官会要求您朗读和听写关于公民知识的句子。您必须知道如何朗读和拼写这些单词。
第三部分,移民官会用英文询问一些与入籍申请表格相关的问题。移民官会详细审核申请人填写的二十页公民入籍申请表格。申请人需要对自己递交的移民表格非常熟悉。包括取得绿卡的时间,过去五年的家庭住址,工作和学习经历,出入境情况,家庭成员的姓名、生日和居住地址。移民官还可能询问申请人取得绿卡的经历。也可能会查看获得绿卡之前所有的移民申请和非移民身份转换,核实所有的答案是否前后一致且正确无误。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民入籍申请表格后半部分的问题。虽然表格上只需要回答是或否,但是面谈时移民官有可能追问申请人是否明白问题的意思,并解释个别词汇。比如“遣送”,“迫害”,“逮捕”等日常生活中使用频率较低的一些英文生僻词汇。

成为美国公民有如下要求:
1、 年龄。移民法规定,公民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父母若一方或双方是美国公民,可以通过父母申请入籍。
2、 合法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3、 满足连续居住时间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递交入籍申请前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五年。如果申请人的配偶是美国公民,申请人只需在美国连续居住满三年。移民法允许连续居住期满前三个月提出入籍申请。离开美国每次不超过六个月一般不被看作中断连续居住期限。如果一次离开美国超过半年但不到一年就有可能会被移民局认定为中断连续性居住,除非申请人举证说明并无放弃连续性居住的意图,离开美国一年以上将中断连续性居住。
4、 满足实际居住的时间和要求。入籍申请人需要证明在美国的累计居住时间没有低于30个月。美国公民的配偶需要证明在美国累计居住时间没有低于18个月。
5、 必须在递交入籍申请的地区居住。移民法规定,入籍申请人必须在递交表格的地区居住满三个月后才能在该地区参加入籍考试。如果入籍申请人在一个以上的州居住,需出示税表证明居住地。
6、 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格。法律规定入籍申请人在取得绿卡后的五年或三年内具备良好的道德品格才有资格提出申请,不具备“良好的道德品格”的人通常包括:习惯性酗酒者,有特定刑事逮捕及定罪记录的人,被判移民法所定义的“重罪”的人。未登记选择服役(selective service),在入籍申请时也会遇到麻烦。美国“选择服役”登记制度规定18至26岁的所有男子必须登记。
7、 具备基本的英语水平。一般而言,入籍申请人必须通过考试,证明具备用英文听、说、读、写的能力。除非移民局批准了申请人的豁免考试申请。
8、 必须宣誓效忠美国。所有入籍申请人在入籍考试通过后必须参加宣誓仪式才能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4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4月22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2年06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5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5月22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12月01日
第二A优先: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5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08年1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03月22日中国大陆2007年03月22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6年08月08日中国大陆2016年08月08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7年01月01日中国大陆2017年01月01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9年11月08日中国大陆2009年11月08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12月15日中国大陆2007年12月15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4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3月22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2年06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9年05月08日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5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4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12月01日
第二A优先: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5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08年1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03月22日中国大陆2007年03月22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6年07月01日中国大陆2016年07月01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6年10月01日中国大陆2016年10月01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9年10月01日中国大陆2009年10月01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11月08日中国大陆2007年11月08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近年来使馆对认证文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申请人稍有不慎,就会导致文件被退件,甚至影响到州政府和国务院的认证也有作废的风险,前功尽弃。请大家办理的时候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格式不对,导致拒收
《委托书》和《声明书》都有固定格式。《委托书》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委托人及受托人基本情况,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委托期限、受托人可否转委托。必须特别指出,委托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从2018年起,领馆要求有明确的委托截止日期,不再接受“委托期限:到上述委托事宜办妥为止”的表述。如果准备的文书缺少以上要素,就会被拒收。
二、真实性存疑,导致拒收
为保证文书真实性,领馆拒绝接受有错别字或私自涂改的文书。
三、公证词不当,导致拒收
有些申请人提供的文书只有美国公证员的盖章签字,没有规范的公证词(Acknowledgements),而导致文件拒收。
四、文书不完整,导致拒收
按规定,当文书超过两页时需盖骑缝章以体现文书完整性。如果没有,文件可能被拒收。请特别注意:拿到州政府或国务院的认证后,复印时绝对不可以拆开订书钉再重新装订!因为一旦拆开,领馆将质疑文书的完整性。
五、文件内容混乱,导致拒收
有些申请人将多份不同类型的文件装订成一份文件认证。比如《委托书》中有《声明书》,或在《委托书》后面附上护照、绿卡、驾照或房产证、护照、身份证等各种证件复印件,这种情况一般不被允许。国内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当事人将文件分开办理认证。
正确做法是:《委托书》单独做一份认证,《声明书》单独做一份认证。国外出具的身份证件(如美国护照)单独做一份认证,用于身份证明。国内各部门出具的材料(如房产证、身份证,出生证等),领馆不予认证。
六、时间过长,导致拒收
如果公证日期或第一级政府认证日期到递交领馆日期超过6个月,领馆一般不予认证。另外,当州务卿更换超过一段时间后后,前一任州务卿的签字认证的文件领馆也不再认证。

5月24日,美国移民局宣布针对I-140 表格(职业移民申请)的 EB-1 和 EB-2 某些类别的申请增加加急处理服务。这种加急处理仅适用于已经提交 I-140 表格申请,属于 EB1c 跨国高管和经理类别和 EB2拥有高学位寻求国家利益豁免 (NIW) 类别的专业人士。

移民局扩大加急服务项目将分阶段进行:
• 从 2022 年 6 月 1 日开始,移民局将接受 2021 年 1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13 跨国高管和经理申请表 I-907 申请。
• 从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移民局将接受 2021 年 6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21 NIW 申请的 I-907 表申请,以及 2021 年 3 月 1 日或之前收到的 E13 跨国高管和经理申请。

对于以上这两个类别的I-140 表格,移民局目前不接受同时递交I-140 表格和I-907 表格(concurrent filing)的加急申请。

移民局目前正在将加急服务扩大到其他类别的申请。加急服务是指申请人在自愿的情况下多支付“加急申请费”, 并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案件,移民局在15天内决定是否批准,补件或否决该申请。 如果移民局在15天之内没有作出决定,承诺退回加急费。

目前,加急服务仅适用于提交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作签证申请(其中以 H-1B、L-1、O-1和 TN签证最为常见)和 I-140 表格移民申请的某些类别。根据新规定,I-539 表格,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的申请;表格 I-765,工作许可申请;以及 I-140 表格下的更多类别也将提供加急处理服务。该规则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生效,在三年内分阶段实施。在 2022 财年,USCIS 计划开始对 I-539 表格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申请的部分类别、I-765 表格就业许可申请的部分类别和I-140 表格的部分类别增加加急处理。

加急处理的类别将按如下顺序增加:
2022财年:
表格 I-140 EB-1 跨国经理
表格I-140,EB-2 国家利益豁免 (NIW)
表格 I-539 将身份更改为 F、J 或 M 签证身份
表格 I-765,F-1、OPT 和 J 交流访问者的就业许可申请
2025财年:
表格 I-539 更改或延长 E、H、L、O、P 和 R 家属的身份
表格 I-765,额外申请人的就业许可申请(尚未定义)

(一)职业移民排期
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 :
A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3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3月22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2年06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B 表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一优先为杰出人才,优秀研究人员和教授,跨国公司主管等
第二优先:2019年04月01日, 第二优先为拥有硕士或硕士以上高学位人士或特殊人才等
第三优先:2018年04月01日, 第三优先为有技能工人,专业人士和其它工人
其他无技能劳工: 2015年08月01日
第四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和菲律宾之外的世界其他地区的排期为:
第一优先: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
第三优先:有名额
其他无技能劳工: 有名额

(二)亲属移民排期
A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4年12月01日中国大陆2014年12月01日
第二A优先: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5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5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8年11月22日中国大陆2008年11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03月22日中国大陆2007年03月22日

B 表
第一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16年05月15日中国大陆2016年05月15日
第二A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有名额
第二B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16年09月22日中国大陆2016年09月22日
第三优先 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 2009年08月22日中国大陆2009年08月22日
第四优先:全世界(包括台湾,香港)2007年10月01日中国大陆2007年10月01日

注: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