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家暴法”(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允许被虐待的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孩子或父母独立申请美国绿卡。申请人可以是女性,也可以是男性。被虐待的行为包括身体上的,也包括精神上和经济上的威胁。

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
配偶: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申请人的配偶向申请人或其孩子施暴,可以递交VAWA申请。
父母: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公民的父母,子女向申请人施暴,可以递交VAWA申请。
子女:如果申请人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子女,父母向申请人施暴,并且申请人21岁以下,未婚,可以递交VAWA申请。

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1,证明在被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体或精神虐待的文件: 包括医生报告,心理报告,警察报告,学校证明, 法庭颁发的限制令,庇护所的证明,亲友或邻居的证词,伤势照片,保存恐吓的语音信息,短信及电子邮件等
2,证明申请人自己有良好道德品格:需要出具无犯罪纪录
3,配偶还需要以下文件:
证明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合法婚姻的文件
证明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真实婚姻的文件,包括两人联名的文件。如:水费,电费账单,买家具收据,房子房契,车证,车保险卡,信用卡,医疗保险,酒店账单,对方为收益人的人寿保险,银行共同账号,房租合同,夫妻双方驾照的复印件,邮件,短信,两人在不同时期不同背景的合影;有两人名字的报税单,亲友的证明信等。

如果申请人与去世的配偶结婚超过两年,也可以自己提出申请绿卡。一般如果申请人的美国公民/居民配偶在申请中去世, 他/她的申请也会被终止。不过, 移民局在某些情况下会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会让申请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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